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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要“分钱”了!全部有份!

    信息发布者:贵州高麻村
    2018-04-19 07:30:09   转载

    一直在说农村土地要升值,但很多人还是困惑:这黄土地里啥也没有啊,怎么升值?其实,土地的财富就藏在以下三点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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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征地补偿标准大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农村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。在对农民补偿方面,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。如果按这样补贴农民朋友是不划算的,我们来算算这笔账。



    建成的楼房一平米要5000多元,但是农民的一亩毛钱才1000元,30倍也就是3万元,更何况农民朋友的土地是有限的,一家就那么一点,有的人家更少。

    改革之后,改革试点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不再受“30倍”产值限制!明确按照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、人均收入等要素来制定征地补偿标准!最大化保障农民利益!

    征地补偿标准大幅提高对农民有什么好处呢?



    有地者可以获得更多红利:通过自征自用、留地安置、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可以分享到更多土地的增值收益。

   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者会纳入养老、医疗等城镇社保体系。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留地、留物业等多种方式,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。

    投资者的土地被征用,也将获得比以前更多收益!

    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 :在全国33个试点县级行政区域,拟暂时停止土地管理法等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的规定,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并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。



    试点行政区域只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入市。入市要符合规划、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条件。入市范围限定在存量用地。

    那么,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、同权同价,到底有什么好处呢?

    直接的财产性收入:有地者可以利用出让、租赁、入股等多种方式,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!

    发挥土地最大价值,为经营主体大开红利:城郊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升值,将会带动农民承包土地的升值,要发挥土地的更大价值,农民可以利用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,发展规模化种植,降低投入成本,并提高整体收益,使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保障。



    土地信贷放开:土地入市后,信贷有了保障,进一步促进了土地贷款的放开。对经营者来说,打开了资金渠道。

    宅基地可以卖出好价钱:现行法律规定,一般农用地转为建筑用地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批准。宅基地制度改革后,在试点区域,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,下放至乡(镇)人民政府审批,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,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。



    宅基地退出实行自愿有偿,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,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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